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我校2026-202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经过学生本人申请,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监督小组审核,现将2026-2027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认定结果予以追加公示。
一、公示对象
见附件
二、公示时间
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1日,公示期内对推荐结果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,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,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。
办公地点:花都校区第五综合楼801国教综合办
联系人:李老师
附件:国际教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初审名单(追加公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