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教育厅《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粤财规〔2021〕1号)、《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(修订)》(广工商发[2024]3号)等文件要求,国际教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严格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现公示2024-2025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(名单详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为11月12日至11月15日,凡对此名单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实名反馈。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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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教育学院
2024年11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