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根据对照《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(修订)》(2023年9月发布)和《关于<科研成果支持经费暂行办法>的补充规定》(2024年11月发布)中的相关规定,对2025下半年批次符合《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(修订)》的科研成果一览表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公示期为5月22日-5月26日24:00。如果对表格内容有任何疑问或有情况需要反馈,均可在公示期内填写收集表,科研处会在公示期结束后统一解答,请留意企业微信。
科研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成果,请于5月27日12:00前修改或补充材料。同时在收集表内反馈,避免遗漏。如未能在期限内补充材料,本批次无法给级别,可在补充后参与下一批次公示
办公地点:花都校区第五综合楼801国教综合办
联系人:刘老师
附件:2025下半年批次符合《科研成果经费支持暂行办法(修订)》的科研成果一览表
国际教育学院
2026年5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