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,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,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根据广东省财政厅、广东省教育厅《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、《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经个人申请、各部推荐、国际教育学院2023-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:2023年10月25日至2023年10月30日,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10月30日前向学院反映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部门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凡匿名、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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